為進一步推動“作風能力提升年”活動,貫徹落實“嚴、真、細、實、快”工作作風。日前,市安委會轉發了省應急廳聯合12部門制發的《關于強化安全生產有獎舉報工作嚴肅違法企業責任追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推動安全生產有獎舉報工作、嚴肅違法企業責任追究提出了具體要求。
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意見》要求企業建立有獎舉報3項工作機制。一是宣傳培訓機制。有關企業要在醒目位置張貼有獎舉報制度,列明向有關部門舉報的方式和渠道,強化宣傳和培訓,確保每名員工熟知有獎舉報制度和舉報途徑。二是建立內部舉報制度。公示本企業內部舉報受理方式,鼓勵員工發現舉報身邊隱患,對有功人員給予表彰獎勵。三是建立“吹哨人”舉報機制。有關部門要在轄區內發生過事故的企業或者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內部選取舉報信息員,建立聯絡機制,及時獲取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線索。
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進一步落實有獎舉報工作。一是暢通舉報渠道,公開12345舉報電話、在部門網站、政務新媒體設置安全生產舉報鏈接或者相關欄目,方便群眾舉報。二是強化舉報核查。采取突擊核查、暗查暗訪等方式,對舉報事項的真實性進行核查,不得提前告知被舉報企業有關核查內容。嚴格履行現場勘查、書證物證采集、影像資料調取、談話記錄制作等證據調查和采集程序。舉報核查完成后,形成核查報告,并附帶有關證據,進行案卷化管理。三是強化督導檢查。對群眾舉報核查屬實的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進行安全生產重點檢查,并加大檢查頻次頻率。四是強化發放審核。對大額舉報獎勵資金兌現實行集體研究決策審查,強化對舉報人身份核實等。五是實行重錘處罰。加大對舉報非法違法行為、重大事故隱患以及謊報、瞞報事故行為的處罰力度,舉報核查屬實的,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進行移送,配合做好刑事責任追究工作。
《意見》出臺促使舉報查實違法企業付出的違法成本遠高于前期減少的安全投入,倒逼企業主動整改事故隱患和消除違法行為,避免和減少事故發生,深入推進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對發現的安全隱患、非法違法行為,廣大職工群眾可以通過撥打12345政務服務熱線、關注“青島12345”“青島應急管理”微信公眾號、市應急局網站、來訪來信等方式進行舉報。對核查屬實符合獎勵條件的,最高獎勵50萬元。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章立莎 通訊員 朱有祥